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氫氟碳化物處置相關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氣候[2015]1189號
江蘇省、浙江省、江西省、山東省、四川省發展改革委:
為落實《“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和《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的有關工作安排,經國務院同意,我委將組織開展三氟甲烷(HFC-23)的銷毀處置并安排相關的中央預算內投資和財政補貼。我委已于2014年11月下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下達氫氟碳化物削減重大示范項目2014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通知》(發改投資[2014]2533號,以下簡稱《通知》),向相關地方發展改革委下達了氫氟碳化物削減重大示范項目2014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支持HFC-23的焚燒和轉化利用。此外,我委還將在2019年年底前分年度對HFC-23處置設施運行進行補貼。HFC-23相關財政補貼計算方法見附件1。請你委組織有關企業(如附件4所列)開展以下工作:
一、按照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有關要求組織落實氫氟碳化物削減重大示范項目2014年中央預算內投資,2015年8月31日前報我委備案(備案內容見《通知》附件二),并于2015年10月4日和2016年1月4日前,通過縱向網“項目動態監測系統”向我委(氣候司)報送本批投資計劃相關項目截至上季度的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其他要求參見《通知》。
二、按照附件2的要求,組織各有關企業開展2014年HFC-23處置情況核查,并于2015年5月26日前,按照附件3的格式向我委(氣候司)提交2014年度HFC-23處置情況報告(包括產生量和處置量等)和核查報告、2015年處置計劃及新設施的建設計劃。
三、HFC-23處置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期間的環境保護工作按相關規定進行。
聯系人:劉峰、蔣兆理
聯系電話:010-68505883、68505633
傳真:010-68502358
附件:
1. HFC-23相關建設經費補助和財政補貼計算方法
2. HFC-23處置設施運行補貼流程和要求
3. 文件提交格式
4. HCFC-22生產企業名單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5年5月13日